北美上映票房遇冷
当地时间11月18日,《我不是潘金莲》在美国38个影院同时上映,上映前三天的票房统计有20.2万美元(约人民币140万元)。对比今年2月,周星驰的《美人鱼》在美国35个影院放映,前三天票房超过98万美元(约人民币680万元),差距明显。
《我不是潘金莲》的英文名字叫《I AM NOT MADAME BOVARY》,“Madame Bovary”在美国是家喻户晓的“荡妇”,英文片名看上去十分接欧美地气。影片曾在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上斩获两项大奖,一度被认为颇受国际观众的赞赏。如今在北美上映,票房却遭遇“当头一棒”,口碑更是“雪上加霜”。有影评人表示“圆形构图让画面变得太小,根本看不清楚”,《洛杉矶时报》则称“除了神经质的构图外,电影还依赖很大声的配乐”。
法律界也来“挑刺”
《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不仅吸引观众热议,也引来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日前,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该片存在法律硬伤,更有法官直接喊话:“恳请刘震云、冯小刚不要关在象牙塔里苦思冥想,也不要再以维护法律人的名义侮辱法律人了。”
片中,女主角李雪莲为了生二胎与丈夫秦玉河“假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发现丈夫另娶他人,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当初双方是假离婚。专业人士指出,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只要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由此指出片中的离婚案本身就不可能出现。此外,李雪莲一路告状,最后把一众官员拖下马。而专业人士指出,现实中如果出现这一情况,李雪莲应该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采取片中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