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李钢、通讯员粤环宣报道:记者从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从昨日开始,由广东省环保厅牵头联合公安部门人员组成的8个工作组赴全省相关城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前四批次交办案件的办理机制、边督边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督导。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粤督察以来,广东首次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现场督查督导。
据悉,截至12月2日21时,广东省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四批环境信访来电来信举报件110宗(其中,17宗投诉内容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交办投诉件相同)。
这110宗举报件,共涉及22个地区和省直部门,分别为广州27件,佛山14件,深圳12件,东莞7件,梅州、揭阳5件,惠州、清远4件,河源、中山、阳江、湛江、肇庆各3件,汕头、江门、茂名各2件,珠海、韶关、潮州、云浮、顺德各1件,省环保厅1件。
按举报内容分类,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类94宗(其中,水污染28宗、大气污染51宗、固体废物24宗、噪声污染18宗、畜禽养殖2宗、危险废物7宗、生态破坏类3宗)、建设项目类4宗、行业作风类6宗、其他6宗。上述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各地和相关单位落实处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各单位须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中央第四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345565,专门邮政信箱:广州邮政850号专用邮箱,邮政编号:51018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