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省纪委网站曝光了一起村级组织换届拉票贿选案件。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村支部副书记叶某某,因其指使他人替自己送大闸蟹给老党员,以拉票贿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据介绍,2016年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村干部叶某某在与同村党员刘某某一起吃夜宵时,要求刘某某帮其送大闸蟹给大堡底村的老党员,希望老党员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支持自己,刘某某予以答应。之后的一天,叶某某在其村委会办公室与刘某某商量送大闸蟹对象,确定了17人名单。10月23日,叶某某购买2480元的大闸蟹,分装成18份礼盒,每份10-12只大闸蟹,并通知刘某某拿去送礼。当晚,刘某某将其中的17份大闸蟹分别送给事先所商定名单中的17名老党员。
此事发生后,在该村街头巷尾群众议论纷纷,造成恶劣影响。瓯海区纪委收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案件查实后,经瓯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瓯海区纪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为做好本轮换届选举,该区进行了广泛的换届纪律宣传,基层群众对换届纪律也有了更多了解,本案即由热心群众举报而破。下一步,区纪委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换届纪律、破坏换届秩序的违纪行为做到了露头就打,切实维护好换届选举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温州日报 通讯员 瓯纪宣 记者 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