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田恩祥报道:近日,江门市财政局与江门市发改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7年1月1日起,江门市将全面免征(停征)堤围防护费、车辆通行费年票等22项收费项目。
根据发布的有关文件,停征的项目有一项,为车辆通行费年票。免征的项目有21项,包括水利部门征收(地税部门代征)的堤围防护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交通部门和海洋渔业部门征收的船舶港务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收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国土资源部门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测绘仪器检测收费,农业部门征收的检验检测费(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环保部门征收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征收的GMP认证费、GSP认证费以及检验费(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