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检30日消息,广西检察机关近日依法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志庚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东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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