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因病未收监再操旧业 广州检察院依法监督促其服刑
金羊网 2017-01-05 06:11:31

同年7月1日,在前期调查后,荔湾区检察院邀请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经侦大队、看守所及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区法援处公职律师代表,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会上,驻所检察官传嫌疑人家属进场,就林某被羁押前的健康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并由与会代表针对家属提供的病历材料进行质证。现场调查结束后,各方还针对林某的羁押必要性发表了意见。

会后,荔湾区检察院结合现场调查等综合评估后,认为林某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次日向区公安分局提出对林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后来被采纳,林某获得取保候审。

强化民行案监督 办结虚假诉讼案76件

怀疑已生效的民事或行政裁判“有问题”,该咋办?遭遇虚假诉讼,如何申冤?靠检察机关!

统计显示,2012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结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1382件。其中,提出或提请抗诉530件,促成和解222件。同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出台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指引,办结虚假诉讼案7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21亿元。

在荔湾区检察院发现的一例新型虚假诉讼案中,申请人盛某某、黄某某在名下的存款被划扣、房产被冻结时才发现自己已作为被告卷入飞来的官司中。

原来,早在2013年“谢润枝”起诉盛某某、黄某某归还借款117万元。法院依法向盛某某、黄某某两被告送达未果,一审缺席判决盛某某、黄某某向“谢润枝”清偿借款117万元及其利息。

在盛某某、黄某某的银行存款被划扣、房产被冻结后,才知竟然有上述判决,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荔湾区检察院调查后发现,盛某某、黄某某与“谢润枝”未发生上述借贷关系,该案系有人为了达到非法目的、骗取法律文书而制造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于是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案中涉及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侦查。

2015年底,荔湾区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至此,盛某某、黄某某的117万元虚假债务被“摘除”,遭划扣的10万余元存款也被退回。

回首过去的法律监督之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说,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广州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编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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