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提醒
2月纳税申报期没有“顺延7天”
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邢小华、况淑敏报道:随着春节长假的结束,纳税人又迎来办理各种纳税申报事项的日子。广东省地税部门提醒:由于今年春节假期跨1月、2月,2月只有两天为春节假期,也就是说,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没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因此,2月的纳税申报期也就没有顺延期,春节7天长假不会令2月份税收申报期“自然延长7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由于2017年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2日共7天”,即1月份有5天,2月份有2天,而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都是按自然年度、自然月份计算,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没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情形,这样,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也就没有顺延期。
广东省地税部门提醒纳税人,需按月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仍需按月申报的资源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人,要特别注意2月份申报期没有顺延期这一情况。
2月6日记者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全省共开放1852个服务窗口,全天共计办理28151笔业务,服务纳税人6980人次;12366热线全天来电总量1741宗,接通率达98%。目前全省各地办税服务大厅各项工作已全面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