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记者董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昨日公开发布消息称,近日,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黄鸿明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由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万庆良共计价值3914.83万元的财物,送给国有公司工作人员钟金松500万元人民币,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被告人黄鸿明作为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一个月。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黄鸿明是在2013年11月14日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证实“出事”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当日发布消息称,揭阳创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鸿明因涉嫌行贿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刑事拘留。
黄鸿明1968年2月出生,曾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广东省劳动模范。
创鸿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为主业的综合性民营企业。据了解,创鸿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连续6届蝉联“广东地产资信20强”和“广东百强民营企业”称号,总部设在广州。在黄鸿明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宣布刑事拘留的前一周,创鸿集团还入围“第二届广东省全国名牌”。
黄鸿明单位行贿的对象之一——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已于2016年9月3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黄鸿明单位行贿的另一对象钟金松也已落马。2014年9月29日,广东省纪委发布的一则消息称,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钟金松,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