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规定12年首次修订 创新创业可折算学分
金羊网 2017-02-17 06:32:59

金羊网讯记者 王倩 大学生创业怎样才无后顾之忧?教育部发话:以后创新创业可以算学分计入成绩。教育部2月16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据了解,《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各高校正在抓紧学习新规内容,并于本学期内制定学校新规。

1 保护学生权利

据了解,原《规定》自2005年9月1日实施以来,已时隔近12年,教育部在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重新修订《规定》。对比新旧规定可发现,修订后的《规定》共分7章68条,内容进行了扩充,字数是原《规定》的近两倍。首先,总则就由四条增加至五条,特别强调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2 入学复查防顶替

在学籍管理方面,新规进行了大量增补,特别对新生入学后的复查,由以前的笼统要求变为对内容进行具体规定,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的现象。健全了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补充了关于转学的禁止性情形和程序规定。

同时,新规首次明确要求:“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3 支持休学创业

新《规定》大量增加了对于创新创业的支持性内容,如“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另外,“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而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据了解,此前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已有多份文件鼓励大学生休学创业,不少高校也有自己的土政策,但以教育部高校管理规定的方式进行制度上的落实,这还是第一次。

4 失信或无学位

在学生诚信管理方面,以往的规定仅对作弊等行为给予处理,最严重的也仅限于成绩无效,且允许离校前补考或重修。《规定》在这方面则更加严厉,“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5 受处分可申诉

规范对学生的处分程序,专门新增“学生申诉”一章,申诉期从原来的5日内延伸到10日内,为保护学生的申诉权利得以实现,《规定》特别增加了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复查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因对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学生申诉时,应当听取学生和学校的意见”。一旦省级教育部门处理申诉时发现有问题,可责令学校予以撤销、变更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编辑:李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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