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微信朋友圈热传一则题为《公安提醒:六类醉驾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图文消息,阅读量突破10万+。该文称,今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关于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其中六类醉酒驾车情形属于情节比较轻微,可免除刑事处罚:挪动车位型、救治病人型、睡觉休息型、隔时醉驾型、尚未驶出型、被醉驾追尾型。这是真的吗?
对此,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指出,这些多为不实消息,凡是查获涉嫌醉酒驾驶的,将一律立案侦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一律移送起诉。
1 挪动车位型
【网传情形】司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比如,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打脸案例】2016年12月2日晚,苏州吴江开发区交警中队接报称,在运西派出所门口一辆轿车在挪车过程中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交警赶到并经查证,发现轿车真正驾车人张某及谎称自己为驾车人的赵某均已达醉驾标准。随后,警方以危险驾驶罪对此立案侦查。今年2月17日,二人均已被移送起诉。
2 睡觉休息型
【网传情形】司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没有造成危害。
【打脸案例】2016年9月16日晚,在扬州市江都大桥,江某开车过程中困意上涌,直接将车停在路上睡着了。交警将其叫醒后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发现远超醉驾标准,随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立案调查。11月25日,江某被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吊销驾驶证。
3 隔时醉驾型
【网传情形】司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打脸案例】2016年3月31日早晨,一辆货车行驶至312国道镇江段缪家甸卡口附近,因涉嫌超载被民警拦下。司机张某满身酒气,体内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张某称,他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最终,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4 被醉驾追尾型
【网传情形】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对方亦是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打脸案例】目前,江苏交警还没查获过双方均涉嫌醉驾的事故案例,但查获过双方均为酒驾的案例,后来事故双方均依法受到处罚。
5 救治病人型
【网传情形】司机是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情有可原。
【打脸案例】深圳吴某晚上参加同学聚会,散伙后安排司机送同学回家,后接到家人电话得知未满周岁的女儿发烧,情急之下自行驾车回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驾。深圳龙岗法院认定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此外他还面临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6 尚未驶出型
【网传情形】司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但尚未驶出时便被查获。
【澄清】交警部门表示,如果饮酒市民只是有驾车的意图,而没有发生驾驶车辆的实际行为即被制止,将不作为酒驾或者醉驾处罚。
(央视综合扬子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