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四
编剧不获尊重原创力受挫
建言:严守底线坚决拒绝抄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连续两年都将目光投向影视作品的原创问题。去年,他批评中国影视行业“重导演、宠明星,轻编剧”;今年,他再次提出:“中国要迈向世界电影强国,必须建设强大的剧作队伍和雄厚的剧本基础。”
2016年,IP热潮不降反升,IP改编作品比原创作品更吃香,使编剧在影视行业的地位被边缘化。与此同时,大量剧情雷同的IP剧出现,《锦绣未央》、《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热门IP剧的原著小说更是陷入抄袭风波,但丝毫没有影响到这些剧集的收视率和人气。
在王兴东看来,作家和编剧是影视产业“基础的基础”,当整个行业都不尊重首创成果时,原创能力必然受挫。随着编剧地位边缘化,还出现了不少行业乱象,比如未经编剧授权随意践踏法律赋予剧本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导演、制片甚至演员乱改剧本,个别电影还会为演员出场而伪造史实。此外,他还谈道:“很多影片和海报,经常找不到编剧名字,有的导演干脆将作品署名为自己的作品。这种蔑视原创的现象是不应该的。”
王兴东认为,一个不能保护原创生产力的行业无法持续发展。他提出,业界应该严守底线,改编时应获得原作者授权;对于抄袭剽窃侵害原创的恶习,评论家应该勇于批评,监督原创质量,剔除劣质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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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从业者应“德艺双馨”
备受期待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在3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然也成了两会代表热议的焦点。
《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将“德艺双馨”写入法律,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知名的电影从业者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严格要求,做好表率。全国政协委员、知名导演陈凯歌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明星不能吸毒是一个基本要求。谈及《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提到的“电影从业人员应该坚持德艺双馨”,他坦言让一个人在艺术上和品德上都很“芳香”是件挺难的事,但必须要“自律”,至少不应该“臭”。
此外,《电影产业促进法》对“贴片广告”、“偷漏瞒报票房”等电影市场乱象提出了明确的惩戒措施:明确电影放映过程中不得插播广告,否则最高罚5万元;偷漏瞒报票房的罚款上限高达50万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认为,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严厉打击市场不良现象的决心,能够有效规范电影市场,积极推动影院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文联主席张和平则认为:“明确电影从业者在法律层面的底线要求和相应法律责任,有助于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