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陈雪芬报道 交通违法被查处抗法者有之,而被处暂缓拘留如期主动前往交警部门领罚者甚少。记者3月19日获悉,江门蓬江交警大队近日就受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3月6日,江门一名王姓男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江门市蓬江交警大队查获,处1000元罚款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当民警得知其妻子因急事回了老家,家中两个年幼的儿子没人照看,蓬江交警大队决定,对王某办理暂缓拘留,允许3月17日其妻子回来后再接受处罚。
“我老家的事情未办完,妻子仍未回来,我已托老乡这段时间照顾好我两个儿子,1000元的罚款昨天也交了。你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我不能不守信用,一定要按照承诺时间接受处罚,以后一定要遵章守法。”3月17日,王某临进拘留所前诚恳地对民警说了这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