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纪委原书记陈重光 受贿行贿获刑17年
金羊网 2017-03-23 06:02:00

金羊网讯 记者全良波报道:借口“约谈”,实际敲诈官员的化州市纪委原书记陈重光接受司法制裁。22日,茂名纪委网站挂出陈重光的审判结果,陈重光犯受贿罪、行贿罪,获刑17年。陈重光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3月21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化州市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陈重光受贿、行贿案,对被告人陈重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陈重光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陈重光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陈重光在担任化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在查办案件、人事调动、提拔的过程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490万元;2009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陈重光为升任茂名市纪委副书记以及化州市纪委书记,分别向时任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广东省纪委原书记朱明国等人行贿共计5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重光已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陈重光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坦白认罪,并且已退出大部分赃款,真诚悔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龙

上一篇"雷霆17"打击震慑跨境犯罪 粤港澳警方联手破案580余起
下一篇父母均失联奶奶拾荒养三孙 无暇照顾致男婴被动物咬伤

分享此文章:

推荐阅读

网站地图

资讯 新闻广州广东中国娱乐体育科技财富汽车房产健康食安生活教育图集军事文化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