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KTV专利之争 咪哒向三家公司索赔1.6亿元
金羊网 2017-04-10 06:01:21

C 走 访

玻璃房外观相似细节有别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准确说出不同品牌迷你KTV的外观差异,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咪哒音响效果可能更好一些,不过友唱有打分系统,我们最高唱了87分。”在广州时尚天河商业广场,大学生崔佳和朋友在友唱M-Bar一口气录了三首歌,对未能得到更高的分数略感遗憾。对于二者外观,她表示并未太留意,“好像都是这样的玻璃房子”。

羊城晚报记者在时尚天河商业广场、正佳广场、富力海珠城等地随机采访了10位迷你KTV的消费者,受访者均表示“只留意了名字不一样”。

二者是否真的“仅仅名字不一样”?

记者登录二者官网查询发现:咪哒在其产品介绍中详细描述了外观设计的美式休闲现代风格,并强调已经申请了5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专利、6项软件著作专利、1项发明专利等30多项专利。

友唱则是着重介绍了其几处技术升级,如防水屋顶、防爆玻璃、可抗静电地板、直流供电系统。

针对此次专利之争,羊城晚报记者致电友唱方面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总部有相关规定”,婉拒了采访请求。

不过,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专利发现,经营友唱M-bar的厦门市前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科技”)亦拥有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这项名为“录音练歌吧”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630233082.4)已于2016年11月30日获得授权,目前亦属于有效状态。记者留意到,在前沿科技申请提交的产品图中,特别注明在产品顶部及斜角部位中段,设有3块显示屏。

D 说 法

外观专利侵权需进行直接比对

“判断是否构成外观专利侵权,应当用授权公告中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诉侵权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认为,如果整体视觉效果和要部视觉效果没有实质性差异,可能会判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但具体的不同外观设计,还是要个案具体分析研究。”

徐新明解释称,专利分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技术方案,判定侵权是站在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认知角度;但是外观设计作为一种视觉效果,判定侵权是站在普通消费者的立场上,“在不同的人看来,会有不同的印象,有的会认为比较近似,有的会认为区别很大。”

据其介绍,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是把涉嫌外观设计侵权的产品和专利放在一起进行直接比对,以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为原则,“有时候微小的差别,尤其是要部的细节,有可能会形成实质性的区别。”

针对该诉讼中,张辉向三被告索赔1.6亿元,徐新明介绍称,在侵权成立的前提下,经济赔偿的额度主要从三方面考量: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为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E 观 察

如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我们主张1.6亿元赔偿金额,是根据友唱方面公开的装机数量、单机销售金额及日流水估算。”咪哒并未透露估算的具体方式,不过某品牌迷你KTV经营者刘先生向记者透露,目前多数品牌均采取直营+加盟代理的模式,在大城市的热门商圈,加盟商几个月就能回本。

他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普通商场营业时间通常为朝十晚十,按现有消费者包时60分钟90元计算,由于地段和人流量的差异,一台设备日收入在200-1000元不等,折中计算,每天能带来400元左右的收益,“这样的收益速度,一般半年,差点的一年,基本可以收回成本。”

代表轻娱乐方向的迷你KTV也赢得了资本青睐。

早在2016年,友唱就获得了友宝在线集团数百万人民币的天使轮融资,今年2月21日,友宝在线对外宣布,对友唱进行6000万人民币的A轮投资。艾美科技亦对外宣布,咪哒获得了唱吧的战略投资,将实现线上线下的多点互联。

日渐喧闹的市场带来可观流量的同时,也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困扰。

“多数产品外观乍一看,和我们非常像,但内部设备等品质较差,消费者整体使用效果并不好。”张辉称,相似的产品外表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影响了终端用户的体验,“最关键的是这会影响行业发展。”

对此,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教授蔡中华建议,在设计产品面市初期,企业就应该考虑核心专利的法律保障问题,“互联网企业不仅要做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预警布局,还要做知识产权储备,一方面保护自己的核心技术不被别人侵犯,另外在拥有专利后可以和他人相互交叉许可。”

制图/张江

编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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