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诚,通讯员卢柱平报道:这些天,关于开“无犯罪证明”的话题闹得沸沸扬扬。在佛山,一有“前科”的女子因为求职也要开“无犯罪证明”,于是她花90元买来派出所公章,自制了一份无罪证明,不过最终被公司发现。13日,记者从南海区法院了解到,这名女子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再度获刑,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去年10月初,南海区桂城街道某公司因工作需要招聘职员。25岁的阿英(化名)前去应聘客服人员,并顺利通过了面试。按照公司要求,新入职员工需提交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这让阿英犯了难,因为她曾经被判过刑。
原来,2012年7月,还在广州上班的阿英趁同事不备,偷走了其一部苹果手机。阿英因此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3年3月5日刑满释放。所以,阿英自知如果按照正常渠道到派出所开具证明是不可能的,于是想来想去就想到自己去买一个假的派出所公章,自制一份无犯罪证明。
阿英随后来到禅城区某幼儿园附近,在电箱上面找到一个“办证”号码,通过该号码联系一名女子(另案处理)以9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枚伪造的“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公章。随后,阿英自己制作了一份“无犯罪证明”,拿到楼下的文印店打印出来,在上面盖上假派出所公章并提交给公司。
两天后,公司人事部专员在核查应聘者提交的资料时,发现阿英的证明在样式、内容以及公章的字体都和其他人有所不同,于是就带着那份证明到桂城派出所查询。经鉴定,阿英伪造的“无犯罪证明”上的公章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公章样本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的。阿英随后被民警在公司抓获。因为阿英刚生下儿子几个月,尚在哺乳期内,其被取保候审。
开庭时,阿英痛哭流涕,表示自己当时只是想找份工作养家,没想到那份工作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更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
经审理,南海法院认为,阿英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并且她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不过阿英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