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新政已实施 仍有多种乱象商家跟不上"节奏"
金羊网 2016-10-05 08:04:44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包括不公示证照、超范围经营、普通食品暗示功效等

金羊网讯 记者吴珊报道:经历半年多的缓冲期,10月1日起《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近日,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多家网购平台发现,仍有商家跟不上“节奏”,存在不公示相关证照、超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普通食品暗示功效等多种情况。

证照问题未解决

自制食品或手工食品因宣称绿色、环保、妈妈的味道常被不少消费者所推崇。根据“办法”第十六和十八条规定,从10月1日起这些食品不能再随意网售,生产经营者必须持“证照”经营。在销售过程中,还需要将证照进行公示。

某电商平台上活跃着大量出售自制手工食品的商家。羊城晚报记者首先登录该网站了解情况,在搜索栏中输入“手工食品”关键词,出现了上百页信息。

出售自制食品的店铺信息展示位上,基本上都多了一个“食”字标签。据该平台工作人员介绍,现在要在该平台上出售自制食品需要提供相关食品许可证照才能通过审核,这个“食”字是已经通过审核的标志。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不过,记者进一步了解后发现了新问题。首先进入一家出售手工馅饼名为“×旗食品旗舰店”的商铺,点击该店铺介绍中的“食”字标签,弹出信息并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照而是该店的营业执照(附本)的复印件,再点开该店的工商执照信息,仍然是刚才的图片。在一家出售自制葡萄酒的“×月妈农家自酿酒坊”中,记者还发现该店虽有“食”字认证,但是点击后出现了“该卖家未向该平台上传资质信息”的空白页面。

据了解,大量自制食品除通过网购平台出售外,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的微商途径出售。随后,记者又对微商自制食品进行了调查。不少店主直言,虽然“办法”已经实施,但是半年来从来没有收到“办证”的通知,每天还像往常一样做生意。

产品宣传暗示功能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今后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不过,调查发现不少网站很难做到,特别是一些“海购”平台。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不少网购食品为了规避“办法”,玩起了“躲猫猫”。比如,某电商平台出售的某品牌“代餐粉”,只是一款具有QS标识(食品生产许可)的普通食品,但是产品介绍中附有大量有关减肥的图片和信息。“我觉得这就是一款减肥保健品。”消费者关小姐在看完产品介绍后说。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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