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新政:十一镇街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金羊网 2016-10-08 05:00:19

金羊网讯 记者郑诚报道:继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出台新的房地产政策后,7日晚,佛山市政府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从即日起,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具体来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同时,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上述限购区域执行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佛山非限购区域仍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同时提出,要适当控制上述限购区域的土地供应节奏并适当提高土地竞买条件。在严格执行土地竞买保证金及首付比例的同时,土地全额出让金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对出让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的(在招拍挂公告中明确),要采取熔断机制或由竞价转为竞配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积等方式,有效防范局部土地市场过热。

政策出台背景:

1-9月份,佛山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02.19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一。成交均价9120.9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8.02%。其中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为1421.73万平方米,成交均价为9299.02元/平方米,同比上升9.64%。房价低于全省平均房价,与深圳、珠海、广州、东莞等城市有一定差距,位居全省第五;价格同比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处于量升价稳态势。

随着近年来佛山城市升级成果显著,区位优势突出,受广州需求外溢影响,佛山东部区域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升温过快的现象。房地产市场的局部升温将影响佛山制造业及其他产业发展。

编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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