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旧"用地自行"工改商" 需提供15%成为公益用地
金羊网 2016-10-19 06:44:05

省国土资源厅解读新“三旧”改造政策

金羊网记者 赵燕华 通讯员 祝桂峰

一直以来,“三旧”改造都因为涉及较多利益而牵动着各方的神经。省政府于近日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96号文”)。昨天上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对“96号文”进行解读。

记者注意到,“96号文”细化“工改商”政策,自行改造“工改商”项目要无偿提供项目用地总面积15%的土地作为公益用地,平衡公共利益和市场利益。

解读1 可以自行申请“旧改”

对于独立分散、未纳入成片改造范围的“三旧”用地,原土地权利人可以优先申请自行改造或者合作改造,当地政府应当提供便利,不得设立不合理限制条件。这对于那些确实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城中村是个好消息。

解读2 收益返还适用所有权利人

“96号文”完善了利益分配机制。一是明确土地收益补偿对象。现行政策虽明确了“三旧”改造中可以返还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的原则,但实际操作中,返还对象以国有企业和村集体为主,对收回个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拥有的建设用地是否适用收益返还政策需进一步明确。为了尊重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96号文”明确,“三旧”改造中利用土地出让收入补偿原权利人的政策,可以无差别适用所有权利人。

二是为了保证出让地价的合理性,按照国家有关要求,“96号文”对定价程序作出规定,但鉴于“三旧”用地的特殊性,允许在定价过程中综合考虑拆迁地块的补偿成本和原用途使用价值等因素。

解读3 自己开发必须回馈社会

“96号文”明确,对于纳入成片改造范围的“三旧”用地,原土地权利人可以优先收购归宗后实施改造;原土地权利人无法实行收购归宗的,当地政府可以统一收购储备和组织改造,并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确定项目改造主体,明确规定了原土地权利人的优先权利。据了解,广州今年纳入传统“三旧”改造的项目多达14个,包含7个旧村、6个旧厂和1个旧城。

不过,“96号文”也明确提出,旧厂房、旧城镇改造涉及将工业用地等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即“工改商”项目),对于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的,除应当按规定补缴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外,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将不低于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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