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任宣报道:24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率队赴佛山、广州两地专题调研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河长制”实施情况。调研组先后赴佛山汾江河千灯湖段、文登河、丰收涌,广州大沙河(五丫口段)、西航道鸦岗断面、石井河(榕溪村段)现场视察,并听取相关河流河长工作情况汇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佛山市委书记鲁毅陪同调研。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的决议》。根据决议,“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将全面实施“河长制”,四河流域以河涌为单位,在市、县(区)、镇三级全面实施“河长制”,流域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亲自担任河长,并制定“河长制”考核奖惩办法,将治理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的政绩考核范围。
黄龙云指出,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河长制”的落实情况、河长工作机制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问题和困难,强调各级政府对“河长制”的落实要加强体制机制的研究和建设,建立科学的巡查登记制度,推动“河长制”的落实能跳出河长的行政级别和职能,支撑河长履职既不脱离实际,又能充分发挥河长的作用。
记者获悉,本次对于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河长制”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共分四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副主任周天鸿、陈小川、刘悦伦分别率调研组分赴广州和佛山、汕头和揭阳、深圳和东莞、湛江和茂名等“四河”流域污染整治的相关市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