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7日,男子黄某在东莞长安镇持石块追砸运钞车,遭押运员开枪射击后死亡。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押运员梁某明立案调查。
据银行业人士介绍,过去我国运钞车由武警押运,后循国际惯例改由公安机关监管的押运公司专门负责押钞。此案也提醒,押运公司需对押运员进行包括遇到交通事故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程序进行训练,确保按规范执行。
追砸押运车500米 男子被打死
10月27日中午12时左右,位于广东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上,一声枪响后,黄某中枪倒地。急救车随后到场,宣布黄某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之后不久,长安镇政府对外发出通报称:12时06分许,110接报警称,在长安镇乌沙社区一辆押款车被一名男子用石头、水泥块等物砸坏玻璃。接报后,乌沙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黄某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
涉事运钞车所属的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也发布通报称,押运车被砸,右侧玻璃被砸裂。
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11时40分左右,当运钞车行驶至一公交站附近时,这名被称为黄某的男子拿着砖头追砸,此时运钞车并未理会,大约追了500米之后,运钞车停下,黄某又拿砖头砸向运钞车。随后听到枪声,被击倒在地。
警方:调查清楚将向社会公布
一名目击者称,运钞车撞到了黄某但没有停车,随后黄某就跟着一路追过去,在路边拿起砖头扔向运钞车。
警方当天已介入调查,但对于运钞车是否与黄某发生交通摩擦而后离开造成死者持砖砸车,警方未作出回应,只是表示“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从东莞警方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押运员梁某明立案调查。
“对押运员立案调查,可以肯定的是要对其开枪的行为及其后果进行立案调查,当然也会把前因调查清楚,相关情况会向社会公布。”东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
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贵赓说,对于此类案件,中枪者无论是否死亡,警方及相关机构需要调查和判定的是开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也需要由此对相关流程作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