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远光灯被"罚"灯前体验 有赞有弹深圳交警称不强制
金羊网 2016-11-03 06:01:22

对这种“体验式执法”,质疑者认为执法太随意,更有网友炮轰:当众羞辱,有什么值得叫好    

11月1日晚,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置100个整治点,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进行专项整治,对违规司机采取“两看、两考和处罚”。其中的“两看”即坐在车前对视远光灯,此方式再度引发网友热议。

当晚,有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被执法交警安排坐在“专用体验凳”上,眼睛直视汽车远光灯,体验不当使用远光灯带来的危害,时长一分钟。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深圳交警采用的这种“体验式执法”已非首次,2014年就曾采用过。

文/图 记者 宋王群

查到被罚看灯一分钟

11月1日晚,深圳交警在红荔路与彩田路交会处严查乱开远光灯情况。对于乱用远光灯的车主,被执勤交警拦下,感受自己车辆远光灯照射带来的眩光,现场体验乱开远光灯带来的危害。此外,交警还为此次执法制作了绿色的“专用体验凳”,当晚乱开远光灯的司机,被查到就坐这把“绿椅子”好好体验一分钟。交警表示,通过体验式执法,严格把握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让违法者现场感受自己车辆远光灯的危害,不是强制处罚。

当晚20时许,一辆满载乘客的粤 BK430X大巴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被执法交警拦下。随后,为了配合远光灯的高度,执法交警搬了一个凳子让大巴司机许先生坐在车辆前,体验了几十秒钟远光灯的危害。“你看 , 是不是感觉特别刺眼?”许先生称 “ 是 ”。随后交警向司机讲解了灯光的使用方法和路段,并开出300元扣1分的罚单。交警现场执法的半小时内,有八辆违法司机被交警查获,其中大多数司机被查获时均表示自己知道不能乱使用远光灯。

其实,深圳交警这种“体验式执法”在2014年前首次启动查乱用远光灯时就已用过了,本月1日的执法处罚方式与前年的基本一致,即 “两看两考一处罚”。唯一的不同是将“两看”的时长由5分钟减为1分钟。

据深圳交警统计,夜间的交通事故,三成以上是因为远光灯使用不当而造成的。

编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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