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执法太随意
深圳交警第二次采用“体验式执法”的处罚措施,再度在网络上掀起波澜。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一招确实很有杀伤力,甚至有外地网友羡慕深圳市民能有这样的交警,想出此法整治滥用远光灯,称之为“干得漂亮”,甚至有网友调侃:“1分钟时间太短”。截至2日下午,这条微博被转发90357次,评论24989条,获得82819个赞。
但也有不少网友不赞同。《检察日报》官方微博就发表文章认为“乱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文中认为,交警出狠招“整治”乱开远光灯行为,让人解气。但法律规定对乱开远光灯的处罚手段只有罚款和扣分,二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不利后果都是“法外处罚”。更好的办法是经正当程序修改法律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甚至把情节严重的纳入危险驾驶罪。
网友“李寻欢”认为执法太随意,“违法就该按照法律处罚,这种当众的羞辱的做法有什么值得叫好的?”
交警回应
车主自愿并不强制
2日下午,深圳交警回应称,“体验式执法”严查乱用远光灯属于教育方式的一种,车主自愿接受或拒绝,并不强求。交警表示,滥用远光灯被查获的司机,交警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首先是教育,两看,即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危害,属自愿,不强制;两考,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使用,并讲解。最后才是处罚,罚款300元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