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除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外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黄康灵、罗利鹏、张展松报道:从本月开始,生活在广东的绝大部分外省户籍人员,再不必为换领、补领一张小小的居民身份证而费时费力跑回家乡去办了。
记者6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广东公安机关再新增开通山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包括广东在内的27个省、区、市在粤居民(使用双语身份证地区除外)。
据了解,为方便在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就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今年7月起,广东先后开通了海南省等11个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近日,广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从11月1日起,新增加开通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至此,全国(大陆地区)除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广东省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申请身份证业务收费标准与户籍所在地办证收费标准一致,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