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
20多年来每年办理数量增至约20倍
据南方公证处办公室主任陈晓梅介绍,此次预约的老人中,七旬、八旬、九旬老人都有,且比较平均,其中年龄最大者为102岁。老人如此扎堆办遗嘱,这在十几年前是难以想象的。
南方公证处公证员邓国隽今年37岁,从2001年入职算起,已从事公证这一行15年,对于人们对遗嘱公证的观念转变深有体会。他告诉新快报记者,早期人们对于“遗嘱”二字十分忌讳,几乎闭口不谈。在他从业初期,办理遗嘱的多是病危的老年人。即使是主动“找上门”来办理遗嘱的老人,也会坚称是来处理自己财产的。每次遇上这种“倔强”的老人,邓国隽都是耐心地解释再解释。
邓国隽说,现在前来办理遗嘱的老人大多已不再忌讳,而是坦然地交代自己的身后事。“从避而不谈到主动要求”,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也是一个了不起的过程,“只有你能直面死亡,才能探讨财产的分配问题。你不敢面对死亡,就不会来做遗嘱公证”。
番禺公证处副主任李小良说,越来越多老人认识到办理遗嘱是一种简易、廉价、方便的处理财产的方式,可以避免日后纠纷。公证遗嘱方便继承人将来办理继承,因此很多老人家比较重视。
和老伴在南方公证处办理遗嘱的许伯告诉新快报记者,如今老人办遗嘱已司空见惯,大家甚至还会交流办遗嘱要带哪些材料。许伯表示,他已经70多岁,已是日薄西山,办了遗嘱等于把后事都交代清楚了,自己走了,也不会在子女间引起不必要的纷争,“何乐而不为呢”。
广州市白云公证处的数据也证明了这种观念改变: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该处每年办理遗嘱公证只有几件到十几件。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增加到每年二三十件。从2000年开始,每年办理数量增加至近百件。近年来,办理量还在不断上升,数量比起十几年前翻了一番。办理遗嘱公证的类型也呈多样化,以前是较单一的房地产、定期存款,现在有物业、经营收益、股权、公积金、保险收益、投资收益、古董文物、名人字画、邮集饰品、金银首饰、家用电器、汽车摩托等。而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想法则很明确:留下自己的心愿、分好自己的遗产、避免后人的纷争,放下心事安享晚年。
趋势
去公证处咨询的人群呈年轻化趋势
新快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如今并不是只有老年人才办遗嘱公证,到公证处咨询、办理遗嘱公证的人呈现年轻化趋势。“现在越来越多人有办理遗嘱公证的需求,都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分配遗产,而且办理的人越来越年轻化。”李小良说。
在番禺公证处,有不少五六十岁的家长来办理遗嘱公证。“我只想女儿以后顺利继承房子,不用开那么多证明。我和老公早点办理了避免以后麻烦。”家长罗女士如是说。人未老先办遗嘱公证,是不是太早了?对于新快报记者这个问题,罗女士说,要有这个意识,遗嘱迟早要办理,不如早点办理避免出现意外时造成(子女)继承的麻烦。
今年70多岁的王姨告诉新快报记者,她就吃了没有办理遗嘱公证的亏。为了将来把房子留给儿子继承,她已经跑了公证处十多次。“房子是我和老公一起盖的,但是老公走时没有留下遗嘱。为了将来把房子留给儿子,现在需要公公婆婆,还有老公的姐妹都到场签字放弃继承,一提起这个事情我的头就晕了。”
在邓国隽看来,人们对遗嘱观念的改变,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新版婚姻法颁布之前,当时已经有人注意到“老人没留遗嘱子女能否单独继承(不给配偶)”的问题,并且来公证处咨询。邓国隽当时给出的答案是“不能”。第二阶段是2013年前后,当时发生了比较多的空难事故,与之前立遗嘱呈现老年化的特点不同,前来咨询的人群已呈年轻化趋势,“30多岁和40多岁的,甚至是20多岁的都有”。
邓国隽告诉新快报记者,在马航发生MH370空难事故后,有一名30多岁的离异女子来公证处立遗嘱。她是一家公司的高管,拥有股票、房子等财产,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在天上飞来飞去”,怕自己发生意外,于是想立一份遗嘱,受益人是自己的女儿。
邓国隽说,第三阶段则是网上流传“独生子女继承难”的说法后,一批老人前来咨询,“在电视等媒介的宣传下,老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邓国隽认为,家庭财产的增加和血缘关系淡化,使得很多人会把财产关系放在第一位,特别是房产增值,导致家庭内部出现纷争,促使老人要来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