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公证处,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老人释疑。 新快报记者 罗汉章/摄
■广州市的老人早已不忌讳谈“遗嘱”。 新快报记者 谢源源/摄
■在广州市番禺公证处,前来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很多,在门口排起了队。 新快报记者 谢源源/摄
现象
99%老人不会将财产留给子女的配偶
11月15日上午,在南方公证处前台咨询处,新快报记者遇到了只身一人从东风路前来咨询的何伯。今年85岁的何伯告诉记者,他有两子两女,老伴于一两个月前走了。他本以为自己百年以后,房子等财产应该是顺理成章由子女继承,但了解了遗产继承的相关新闻后,何伯不淡定了。“我听说如果不立遗嘱,(将来)我的财产要分一半给亡妻的(直系)亲属。”他说。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像何伯这样,想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的,占了前来办理遗嘱公证人员的大多数。邓国隽告诉记者,一百单相关业务中,只有一两单不是留给法定继承人,而是给了其他人,比如保姆。
邓国隽给新快报记者说了这样一件事。三四年前,有一名退休老人向他咨询,想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保姆。当时,该老人已经年近九旬,妻子已去世,育有三个子女。按照他的陈述,子女跟他没什么来往,他感觉很孤单。老人手写了4页A4纸的情况说明,详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说明为何要把财产留给保姆。邓国隽在与老人聊天时了解到,该保姆对老人的照顾确实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保姆本身是一名非常传统的人,在邓国隽告知其可能会承担的压力后,她表示会尊重老人的意愿,但她觉得老人应把财产留给子女。
邓国隽称,虽然法律并无硬性规定财产一定要留给子女,但是遇到不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的老人,他还是会详细地问清楚。“比如如果当事人一直处于子女的照顾中,却不把财产留给子女,而是要遗赠给一些没亲属关系的人,我就会提醒当事人考虑清楚再来”。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有一些老人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子女,但不包含子女的配偶。邓国隽告诉记者,这一现象十分普遍,99%的老人都会这么做,公证处的遗嘱范本甚至有这样一项条款:“以上财产继承或遗赠后,只属于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个人财产,不纳入其夫妻共同财产。”邓国隽称,很多老人不会主动提出财产不分给子女的配偶,但他向老人读到这项条款时,很多老人几乎是脱口而出:“好,就是这个意思。”
邓国隽认为,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现在很多老人只有独生子女,老人只把财产留给自己子女,而子女配偶的父母也是同样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这实际上是一种平衡的状态”。现在的夫妻关系不稳定,也是促使老人家只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为避免出现尴尬,邓国隽会提醒老人,遗嘱是私人物件,放在子女知道的位置就好,“以后我们也会提供遗嘱保存的服务”。邓国隽称,他曾亲身经历过媳妇带着婆婆过来立遗嘱,而婆婆要求只把财产留给自己儿子的情形。其实那一家人的感情很好,并没有因为遗嘱的事情闹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