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随迁子女在粤高考怎么报名?
金羊网讯 记者王倩、通讯员粤考宣报道:随着2017年广东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进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高考也牵动不少家庭的心,自从去年广东首次放开随迁子女在粤高考,仍有不少读者对此不甚了解。记者采访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社保、居住证和高中完整学籍是三项必要条件,只要时限符合规定,即可在粤参加高考。
父母租房需办理居住手续
11月25日,对于考生家长最为关心的报考资格,省考试院正式公布了2017年高考报名的相关要求:
拟2017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
办理居住证方面,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合法稳定住所方面,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学籍计算方面需要注意,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身份造假将由公安介入处理
省考试院要求,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符条件应尽早回原籍报考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早引导随迁子女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以免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
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