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日正式入禀高等法院,就4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的宣誓问题提请司法复核,要求法官裁定他们的宣誓无效,以及颁令议席悬空。
10月12日,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举行首次会议。宣誓就职时,刘小丽故意以极慢速度一字一字读出誓词字眼,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则改变誓词内容,或以不正常的语调读出誓词。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就上述4名立法会议员展开法律程序纯属法律和执法决定,幷没有加入任何政治考虑。
发言人指出,基本法明确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宣誓及声明条例》规定,如果宣誓人拒绝或忽略这样的宣誓,该宣誓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及行政长官有宪制责任维护及执行基本法及落实基本法的相关法律,政府有责任研究早前两名候任议员宣誓问题司法复核案的判词,以决定应否就其他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是否有效等问题采取任何跟进工作。
此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连同特区政府就两名候任议员的宣誓问题向高等法院提请司法复核。高等法院11月15日裁定,梁颂恒、游蕙贞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两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
发言人援引有关判词称,当决定宣誓是否有效时,最根本和重要的问题是︰客观地分析宣誓人是否真诚地作出承诺,同意履行誓言的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