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
张艺谋的新作《长城》上映后,陷入了舆论的漩涡,口碑堪危。其中,一个名叫“亵渎电影”的影评人微博似乎格外激动,该微博于12月16日凌晨发布了一张将影片海报上的人物全部P成景甜的恶搞图,并发文称:“张艺谋已死!”还发布了三个蜡烛的表情。此举引发乐视影业不满,当日便发布警告函。
“亵渎电影”的微博发出后,乐视影业CEO张昭转发该微博并进行恶毒的回骂:“躲在阴沟里诅咒中国电影的你已经腐烂!电影劳作者永生!(没有人给你点蜡烛)”
16日晚10点多,“亵渎电影”再度发力,又补充发表了一篇微博长文,称自己并没有诅咒人的意思,“就是觉得他的艺术生涯差不多完了。毕竟是拍过《红高粱》和《活着》的导演,这几年拍的片子就没有不让人失望的。”该微博认为《长城》人物苍白,故事弱智,毫无想象力,并评价称张艺谋“把奥运会开幕式那套假大空的人海战术发挥到了极致”,“还爆米花大片呢,您就别侮辱爆米花了”,“国师塑造人物的功力和郭敬明《微博》导演的《爵迹》差不多,表演也是同样的段位。”
对此,张昭再度回复:“不用码那么多字,改改你的微博名。”
随后,乐视影业官微加入口水战场,转发道:“老板,别跟他啰嗦了,呈上律师函”。乐视发布的“警告函”要求该影评人删除微博、置顶道歉,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称“亵渎电影”的微博已经“严重侵犯了我司艺术总监张艺谋导演的名誉权”,“近乎于诽谤与诅咒”,为此要求“亵渎电影”删除文章,并发布道歉文章,至少保留30天,并强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侵犯张艺谋导演以及乐视影业相关权利的法律责任。
法律专家:不存在对个人的恶意攻击
北京市致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警告函性质上类似律师函,但律师函受当事人委托,是代表当事人发表的更专业的法律意见,一般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
警告函是当事人不经过律师自己直接发出的文件,当事人认为别人侵害到了自己利益,于是通过发函的方式进行谴责,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是一种自我救助行为。在法律效力上,警告函跟律师函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并没有强制效力,只是表达了当事人的一种要求。
对于“张艺谋已死”的语句,张伟认为,影评中的文字要根据语境来进行理解,一开始“亵渎电影”就是一句话加一幅海报,意思还不太明了,但是后来又发了一个长微博阐明观点,这时应该已经符合影评行文的特征了。张伟表示,影评一般都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而且“亵渎电影”微博上配了电影海报图,很明显可以看出就是在评电影,“明确注明了张艺谋导演作品,‘亵渎电影’说张艺谋已死并不是指张艺谋本人,读者看到这句话也不会认为是在说张艺谋去世,而是本能地联想到是在指张艺谋的艺术,因此这里面并不存在对个人的恶意攻击。”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文化旁白
电影创作和电影评论,咱都来点实在的吧
一个所谓的独立影评人和“乐视”因为一句话闹得不可开交。一边要捍卫自己说话的权利,一边要诉诸法律,捍卫尊严——尽管两边立场截然不同,但其实他们共同反映了一个问题:中国电影,无论影评还是创作,虚的太多,实的太少,表面工夫,半斤八两。
原本电影评论与电影创作就应该是相互独立但又对立统一的两个领域。电影评论虽然不能指导电影创作,但是好的评论会给予创作者以启发,给予学术界以启示,给予研究者和爱好者以启迪。但是随着电影的普及以及互联网所带来的知识碎片化,越来越多的人从电影爱好者走上了电影评论者的道路,但电影评论的质量呢?
很多人的评论空洞到只会用尖酸刻薄的文字去挖苦一遍影片,还有一些自媒体把自己试图打造成电影领域里的一种舆论引导者,流行什么说什么,迎合受众的“心理真实”。甚至还有一些自媒体,借此去圈钱,其战术就是“你不给钱,我就骂你”。
不懂电影专业,不懂电影创作,靠着一点点的文青气质和小聪明,不去进行理性的思辨,脱离电影本体,脱离业界现实,这是今天电影批评领域中相当一部分人所存在的问题。试想如此的电影评论怎么能够得到制片方和创作者的信任呢?“有本事你来拍一部给我瞧瞧”,我相信,这句话肯定是大部分电影创作者的内心独白。
如果是周传基、汪流、戴锦华、尹鸿……这样的人士说“张艺谋已死”,“乐视影业”会下警告函吗?纵然他们内心深处恨得牙根痒痒,想必也不敢造次。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知名的理论家是带着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对影视作品和现象进行批评分析的,也只有此才敢谈独立之精神。他们的目的不是捧谁或者针对谁,而是为了促进一个事业的良性发展。
所以今天,当一个独立电影人的说话权利随随便便就被一家公司所打击的时候,电影评论界也应该好好从自身去考虑一下是不是出了问题。
当然,电影公司并非是胜利者。“警告函”更像是一种心虚的传达——我是不会相信“乐视影业”真的认为“张艺谋已死”这句话是对一名导演的诅咒而不是批评。如果这真的是一部艺术质量无可指摘的作品,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赞同“张艺谋已死”这句话所传达的理念了。
关键在于,乐视乃至更多的制作公司应该好好想想,是谁给了电影评论者如此尖酸刻薄说话的机会,是谁给了电影评论者进行非科学评论的机会——恰恰是这些操纵资本的公司。
如果你们能够遵从艺术原则去做事,能够按照电影艺术创作的要求去办事,如果没有试图花钱去影响甚至控制舆论,尤其是那些自媒体和新媒体,如果没有把票房作为衡量影片的唯一原则,如果没有过分的营销炒作,以空卖空,那么那些电影评论者怎么敢在一个脚踏实地的行业里放空炮,说空话呢?
既然你们豢养一些电影评论者放弃独立之精神,科学之态度,为资本而舔,那么就应该允许另外一些电影评论者以独立精神为旗号,假借科学之态度,为自己的思想而说话。因为当你放弃了标准和底线时,也就别指望别人还要树立标准和底线。
总之,在这场电影评论和电影创作之间的互撕或者恶性循环中,双方已然忘记了,电影是艺术,是商品,是科学,却绝对不是那种随便是个人就能胡来的“玩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