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人员现场收罚款 只留下一张没盖章“收据”
金羊网-新快报 2016-12-30 07:08:10

■现场收取罚款后,执法人员向被罚单位开具的收据并没有落款。受访者供图

广州海珠区一产业园商户质疑执法人员违规收罚款,街道办称已迅速叫停

新快报讯 记者彭程报道广州海珠区江海街一产业园有商户投诉称,街道办安监队在对他们作出处罚时,竟然现场收取现金罚款,而且只留下一张没盖章的白条作为“收据”,流程违反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此,涉事安监队长承认收取过现金罚金,但强调只是代其缴交。街道办方面表示已展开调查,并已叫停这种“代缴”行为,如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其它违规情况,定将严肃处理。

投诉:没等整改就要交罚款

市民黄先生在海珠区敦和路桂田产业园经营一家印花厂,他告诉记者,10月17日,海珠区江海街道安监工作人员来厂检查,并发现该印花厂存在3个安全问题,工作人员当场开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印花厂于10月24日前整改完毕。

“你说我有问题要整改,这个我接受,但没等我整改,现场要我交罚款,这就不合理了。”黄先生称,工作人员当场要求印花厂缴交950元罚款。“当时是我妹妹在厂里,她就交了这笔钱,还签了一份委托缴罚书。”黄先生称,交完钱,随后工作人员给了他们一张收据。

昨日,黄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该张收据:“本人已经收到履行《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后银行核发的广东省罚款收据”,收据有编号而无签收人签名和落款时间,也未加盖印章,而且黄先生直到11月3日才收到海珠区安监局开出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对此,黄先生质疑先罚款后开处罚决定书的做法在行政执法上程序存在不合规的问题。此外,黄先生还表示,附近好些商户同样被安监执法人员现场收取了现金罚款。“安监队长也承认收了,还强调只是代我们缴罚款,但代缴是符合流程的吗?”黄先生质疑道。

回应:上月已叫停“代缴”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应与收缴单位分开,执法人员不得现场收取罚款。针对此事,新快报记者昨日下午来到江海街道办。据街道办分管安监的调研员张先生介绍,街道办方面确实在11月份接到了相关的投诉,街道也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张先生表示,经初步了解,近年安监执法人员确实有出现在签署《委托缴罚》协议后现场收取罚金,然后代该生产单位缴交罚款的行为,但只是个别现象,而且出发点也是为了方便群众,省去其自行去银行缴罚的步骤。不过,在接到相关投诉后,街道办方面也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合规定的,为避免中间环节出现问题或引起误会,从上个月开始已叫停了这种做法。

张先生表示,至于当事人说投诉的处罚流程不合规定的问题,目前仍有待进一步调查,如证实执法人员确实有违规行为,必定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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