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软件偷话费近6727万元 主犯获刑15年罚金400万
金羊网 2017-01-21 08:38:24

国内首宗利用手机软件恶意扣取话费入刑案昨在深圳宣判

金羊网记者 林园 董柳 通讯员 王东兴 赵靓

20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法官宣判结束,男子任某、郑某宁、汪某峰等人成为我国首批因偷取手机费而被判盗窃的犯罪分子。法院一审认定,他们通过手机软件恶意扣费,盗取手机用户的手机费,合计金额近6727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被告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这是我国首例以盗窃罪入刑的手机软件恶意扣费案。

研发植入软件恶意扣费

深圳中院一审查明,2010年11月,被告人任某、郑某宁、汪某峰等人成立深圳市信联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互通公司),任某负责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三人均是该公司的股东。

信联互通公司研发恶意扣费软件并植入手机方案商、制造商的手机,通过收购广州楚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SP公司(电信服务提供商)并与其他SP公司合作,从而使用上述公司从电信运营商获得的SP扣费通道,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扣费。

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恶意扣费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话费共计67269035元,与SP公司、手机方案商或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分赃。

比如,2011年9月,在深圳市亚力通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的被告人钟某、许某峰、肖某,与信联互通公司商定后,在该公司开发的手机软件中秘密植入信联互通公司研发的具有恶意扣费软件。截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该公司植入的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费用共计46669993.6元,钟某分得148万余元,许某峰分得15万余元,肖某分得9万余元。

多名被告表示不服判

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从2013年开始,就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历时3年多,终于有了结果。20日上午,该案一审宣判,被告多达16人。

深圳中院经审理认为,信联互通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与SP公司签订协议获得扣费通道后,又与手机方案商、生产商进行合作,将信联互通公司的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手机用户在开机后或在点击有关游戏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费,信联互通公司通过后台服务器控制扣费次数及扣费金额,每部手机每月扣费数元到数十元不等。通过以上方式,形成一条“SP公司—信联互通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的非法经营链条,共计非法获利6726万余元。信联互通公司与有关SP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赃。

深圳中院认为,被告人任某、郑某宁、汪某峰等人通过恶意扣费软件,秘密窃取手机用户资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根据部分被告的口供和查封电脑中的消息来访记录,他们知道这是违法盗窃行为。

最后,法院认定16名被告盗窃罪成立。第一被告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第二被告郑某宁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50万。其他被告分别获刑10年到缓刑不等,并处罚金若干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结束后,任某等几名被告表示不服判。一名姓陈的被告家属告诉记者,她觉得丈夫被判重了,打算上诉。她说,丈夫在公司打工,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

为什么是盗窃罪?

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通过植入恶意扣费软件、屏蔽资费提示等手段,非法盗取手机资费,其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系手段行为,窃取话费系目的行为,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构成牵连关系,因此涉嫌的是盗窃罪。

提醒释疑

如何防恶意扣费?

1.不乱扫二维码

2.在正规商店/网址下载软件

3.短信订阅要注意

4.话费清单多留意

5.定期查杀手机病毒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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