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开出治理良方:构筑防治机制 消灭校园欺凌
金羊网 2017-02-14 06:01:24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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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议事厅

据广东省检察院2016年5月25日发布的《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广东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共510宗915人,其中已提起公诉748人,决定不起诉98人。数据显示,校园暴力主要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上,分别占38.41%、37.68%、7.25%和5.8%。

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这期“委员议事厅”聚焦校园欺凌,看看委员们都开出了怎样的治理良方。

金羊网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赖南辉 张其明

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缺失

省政协委员、香港理文造纸有限公司董事李文斌分析指出,当前广东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多元。从学校方面说,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学校,法制教育是比较薄弱的,学校在学生安全、自我保护方面教育缺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被欺凌后并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出于脸面、自尊心或害怕等一些原因选择了沉默,一些本应属于法律管辖范围的欺凌事件,被当作内部问题解决。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2014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调查对象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犯罪行为。

家庭教育缺位和错位

除了学校,家庭教育缺位和错位也会导致校园欺凌发生。李文斌指出,很多欺凌事件的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或离异家庭子女,还有一些父母因为工作繁忙或家庭存在矛盾,对孩子的教育放任不管,这些学生从小缺少关爱和教导,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得不到正确的引导。

但李文斌也指出,一些家庭虽然看起来美满,家长对孩子也充满关爱,但教育理念和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打骂,使孩子遇到问题时也倾向于用暴力方式解决。

此外,还有社会不良风气侵蚀。目前市面和网络上大量小说、游戏和影视作品都包含暴力情节,甚至连一些热门幼儿动画片也开始出现“暴力美学”,对暴力大肆宣扬和美化,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行为。

法治依据亟待完善

李文斌说,现在的法治依据亟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均未涉及。

我国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认定和惩戒标准定位过高,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暴力侵害、妨害自由行为的处罚通常只是要求监护人严加管教,而绝大多数校园欺凌行为的判定都很难上升到刑法层次,其处罚往往排除在刑罚之外。李文斌认为,很多校园暴力事件,就其性质而言已经符合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标准,却因为不符合刑事犯罪责任年龄的最低要求而无法定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对其负有监护和教育责任的家长、学校并未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大多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施暴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受害人无处伸张正义最后往往不了了之,很多施暴者由于年龄原因没有受到惩罚,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助长了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愈演愈烈。

编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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