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认为国土部门违反征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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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记者 全良波 看着原本为建雷州一中而被征用的74亩土地被闲置十年,而说好的中学却被建在他处,雷州市麻付村村民感觉被“欺骗”了。村民认为雷州市国土局违反征地协议,土地应该恢复原样。20日,雷州市国土局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协议合法有效,否认违约。
村民
征地建设中学 中学却建他处
20日,羊城晚报记者来到雷州市麻付村看到,涉事土地距离雷州市区不到2公里,属于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上长满树木、杂草,有村民称土地闲置将近十年时间。
白沙镇麻付村村委会原主任黄加栋任职期间,协助办理土地更改等手续,对事情来龙去脉较为清晰。他说,2006年12月29日,雷州市国土局以征地建设雷州市第一中学示范性高中用地为由,与麻付村民委员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和《征地补充协议书》,共征收麻付村委会下面4个自然村74.506亩土地。不料,国土局征地完毕后并没有建设雷州一中,此后雷州一中建在其他地方,村民感觉被“欺骗”了。
“村里接近3000人,人均耕地不到0.5亩,我们是支持教育才答应征地的。”黄加栋说,征收补偿标准为每亩2.5万元,远远低于国家的补偿标准。麻付村村民为支持教育事业,依然答应征地。目前国土局打算用该土地建设一间小学,但村民要求国土局履行合同。如果无法履行合同,村民可以退还征地款,让土地恢复原样。
记者在《征地补充协议书》上看到,第七条明确,土地只能作为一中办学用地,不得他用。同时,记者了解到,白沙、麻付、下北山、含头等4个自然村均有土地被征收,在走访中,4个自然村不少村民均希望国土局执行征地合同内容,不然恢复原样。
国土局
协议合法有效 仍是教育用地
当天下午,记者从雷州市国土局看到的《征地补充协议书》上,的确存在“土地只能作为一中办学用地,不得他用”这条。不过雷州市国土局称雷州一中早于2015年在他处建成,短时间内不会再建一个雷州一中。至于雷州一中为何会建在他处,该局相关人员均未回应。
土地利用股相关人员在看到补充协议时说,该协议上盖有公章,合法有效。但当问到“土地利用未按协议执行时”,他多次以笑回答提问,声称说不清楚。他并没有直接回应国土局是否违约,多次回应说,该地块在2007年被省政府批复为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储备用地,依然是教育用地,不过是从一中变成小学。国土局只是按照城市建设规划提供土地,并没有调整的权利。这种规划调整是否违反协议,他连说“说不清楚”。
“协议明确不能他用,国土局未按协议执行有不妥的地方,但不能简单地认为国土局违约,需要综合考虑。”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当时征地时的确计划在此建设一个中学,不能称国土局利用假项目骗取征地。协议是有效合法的,国土局未能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城市建设规划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经过规划、住建等多个部门,不能简单地认为国土局不执行。
律师:依法行政才能增加公信力
律师廖建勋认为,协议形成后受合同法保护,雷州市国土局违反合同诚信,应承担责任。行政机关不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并加深群众对行政机关的不信任。
廖建勋说,雷州市国土局没有按照协议履行当然是属于违约的情形,针对这一情形,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从国土局回应看来,仍存在不尊重协议的行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协议或者进行行政行为时,应该秉承依法行政、诚信公开的原则,才能增加公信力,行政才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