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育彪:应立法保护个人数据“所有权”、“删除权”
金羊网 2017-03-03 05:01:30

张育彪 (新华社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谈“防范数据滥用”

金羊网北京讯特派记者沈婷婷报道:“大数据是个金矿,但这个金矿的原始主人并不是拥有数据的公司,而应当是每一个用户。”作为闻名全国的“中国第一村”掌舵人,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南岭村党支部书记张育彪3月2日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加强大数据安全管理,防范公民数据信息滥用。他建议,工信部研究出台《大数据收集、存储与利用规范》,确定每个公民和用户对自己的数据享有所有权、删除权。

大数据时代,我们做什么都会留下数字痕迹,像用手机发一条微博、点一个外卖、叫一次快车,这些连自己都会很快忘记的生活琐事,多数情况下都可以被精确定位成“数据”。张育彪建议,工信部研究出台《大数据收集、存储与利用规范》,通过立法,明确在移动互联和大数据、云存储时代,政府、企业和个人必须高度重视对各类大数据的保护,明确各个企业只能在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数据收集、存储、挖掘和使用。“禁止商业机构向其他机构或个人非法提供、销售客户数据。”张育彪举例,要禁止个体医疗数据及其他属于公民重要隐私的大数据授权给任何企业进行商业化开发,除非是经过身份过滤的大范围样本数据,并且取得政府授权。

“确定每个公民和用户对自己数据的所有权、删除权。”张育彪说,用户在接受企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可以在事前通过电子协议授权该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合法使用,且不得侵犯或做出可能侵犯用户权利的行为。

他强调,由于大数据的固有特征,用户可以不享有这些数据挖掘后产生的收益,但是企业在数据收集、存储、挖掘、使用过程中,必须过滤掉每个个体的具体身份信息。张育彪认为,除金融等特殊行业外,应当对一般企业服务涉及个体数据的存储设定一个期限,譬如半年之后必须无条件删除,或者永久封存除非涉及国家安全。他也提到,除金融等特殊行业外,每个用户应当有权利随时要求商业企业删除自己的任何数据,企业特别是网络服务公司应该采取最便利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删除服务,并不得在后台保存。

编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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