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限户籍过于严苛
2016年7月,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暂行办法》从政府部门规章层面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无疑是对传统出租车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
但在随后42个城市交通运输部门正式发布的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则对网约车司机及车型的准入设置了较高的门槛:除户籍、车牌限制之外,还对车辆的轴距、排量、装GPS等硬件设施提出了要求;部分二三线城市在驾驶员、车辆、平台等方面对网约车提出的要求照搬甚至超越一线城市。由此导致各地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出现了网约车供给下降,居民出行又重新面临打车难、打车贵的局面,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蔡继明认为,网约车司机及车型的一些限制过于严苛,或者并无必要,实操性也不强。
蔡继明建议,给予非本地户籍市民同等从业权利,降低车辆准入标准,取消网约车司机考试,出台综合措施鼓励顺风车,取消要求网约车安装车载设备的要求,推动出租车行业与网约车融合发展。
对话蔡继明
土地使用权续期 补交一些也合理
对于蔡继明代表的议案建议,金羊网记者还进一步进行了深入对话
记者:温州去年出现了土地使用权到期案例,最后是按当地基准地价的35%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在全国是否有推广意义?
蔡继明:按照现行规定,这一做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当年买的是25年或者30年的使用权,不同的选择房价是不一样的,现在要延长至70年,适当补交一些也是合理的。至于要补交多少,这可能跟地价的变动有关。我认为,补一些是合理的,但是补得太多可能也有问题,具体操作上可能还要探讨,船到桥头自然直吧。
记者:网约车可能涉及地方出租车企业的利益问题,是不是需要从全国层面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标准更好?
蔡继明:这个你说得很对。交通部等七个部委发布的这个内容,基本上值得肯定。现在出台的和最初的征求意见是很大的进步了,但在一些根本问题上,如果有关管理部门不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完全让地方去做,有可能走偏。尤其是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出台的措施很多三四线城市会跟进,可是你要说中央的有关规定又没有限制,地方做出这样的规定,似乎也无可非议,这就需要做一个顶层设计。当然了,这个顶层设计,应该是在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运行实践的基础上,试行一段时间之后做出。
说到传统的出租车公司,改革当然最好是不触动任何利益的情况下、增加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样遭到的抵触就会很少。但是有些既得利益,难道不该去触动它?不合理的东西也不能是铁板一块,永久都不变。
(吴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