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民法典编纂
民法典离寻常百姓并不远
记者:当下,我国已有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等单行法,已走出了一条“单行法加司法解释”的立法模式,为什么还要制定民法典?
王利明:民法典是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众所周知,世界上主要分为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而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以颁行民法典为其重要标志。更何况,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把民法典奉为人民权利的宣言和民族精神的缩影。法国、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都以其民法典作为其法治成就的重要里程碑。其中,《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颁行两百多年来,至今影响深远。拿破仑曾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记者:编纂民法典对普通百姓来说有什么好处?
王利明:编纂法典,听起来似乎和普通人距离很远。实际上,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每一条法律都会和公民个人发生关联。例如,公民常接触的房屋登记、登记备案、房屋租赁条例等等,这些繁多的规章制度,都是由于没有民法典造成的。
另外,民法典可以为各类行政规章的制定提供依据,从而保障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还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的平等、等价、公平及诚实信用等原则,以及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都是规范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准则。
民法典要反映互联网时代的特征
记者:与国外著名的民法典相比,中国制定的民法典应具备哪些时代特征?
王利明:我们要制定的民法典是21世纪的民法典,必须要回应21世纪的时代需要。如果说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是工业化社会民法典的代表,今天我们要制定的民法典应当成为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时代的民法典的代表,这就必须充分反映时代特征。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的发展,全球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类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问题。民法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无法回避这些新问题。
记者:从立法用时和立法进度上看,相比世界上多数国家民法典的出台过程,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时间紧、任务重,您认为在编纂过程中如何兼顾立法速度和立法质量?
王利明:按规划,民法典应该在2020年完成。我认为,还是应该按照进度服从于质量的原则,不能过于抢时间、争速度,而应当做精品。要真正编纂出一部屹立于世界民法典之林、展现中华民族立法智慧的伟大的民法典,需要精心打磨,广泛凝聚共识,而不宜纯粹追求速度。
记者:国内法律界对民法典中应否将人格权单独设编存在争议,您怎么看?
王利明:21世纪是一个尊重人格尊严、保护人格权的时代,人格权独立设编首先是保障每个人人格尊严的需要,也是回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需要。因为,所有高科技发明都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福祉,但也面临着被误用或滥用的风险,这些高科技发明都有一个共同的副作用,就是对个人隐私和人格权的威胁,因而需要在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加强人格权立法。
人格权独立设编也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脉相承,民法通则单设一节对人格权作较为系统的规定,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立法经验,这也为民法典将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提供了立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