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话维权 法官:遇家暴要敢维权,保存证据是关键
金羊网-新快报 2017-03-08 08:19:33

同居生子抚养费该不该出?

阿芳和阿乐于2014年11月相识相恋,未婚同居一年后生育儿子小聪。小聪10个月时,两人发生矛盾,遂解除同居关系,小聪由母亲阿芳抚养。由于阿乐拒绝支付抚养费,阿芳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小聪由自己抚养,阿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小聪年满18周岁。

法官表示,小聪虽是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聪未满1周岁,且出生后一直由母亲照顾,故由阿芳抚养较为适宜。关于抚养费,经综合考虑小聪的实际需要、阿芳和阿乐的负担能力和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定阿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聪年满18周岁。

离婚约定了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阿碧和阿凯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后生育女儿小倩,两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倩由父亲阿凯抚养。离婚后,阿凯因在外地工作,小倩一直与母亲阿碧一起生活,眼看女儿就要上小学了,为了方便女儿上学,阿碧希望能够取回女儿的抚养权。

2017年1月,阿碧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女儿小倩的抚养权。

本着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经法院主持调解,阿碧和阿凯达成调解协议,女儿小倩由父亲阿凯抚养变更为由母亲阿碧抚养,阿凯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小倩年满18周岁。

遇家暴要敢维权, 保存证据是关键

法官:

很多女性受“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为了孩子和家庭,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往往采取默默忍受的态度,导致施暴者更加为所欲为。

6日上午,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法官给斗门区莲洲镇50多名基层妇女干部上了一堂以“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应对”为主题的反家暴课。

法官表示,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涉家暴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主张多、证据少、认定难,因此学会保存证据是关键。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选择报警,保存报警回执和笔录,造成身体伤害的要及时到医院验伤,保存病历。除报警外,还可以向居(村)委会、妇联等组织求助,向邻居和亲朋好友倾诉家暴过程便于日后获取证人证言,同时用相机或手机将被家暴的受伤痕迹记录下来,为自己的维权保存证据。家暴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已发15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记者从珠海市香洲法院获悉,自2008年11月被指定为全国反家暴试点法院以来,该院开始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探索之路。截至2017年3月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4份,发出的种类及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反家暴改革实践经验被《反家庭暴力法》吸收,该法专章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先后发出了全国首份“远离令”、“迁出令”、广东省首份给男性受害人发出的保护令等,是发出人身保护令数量最多、种类最全的试点法院。

编辑:龙

上一篇越秀区户籍人口负增长 黄埔区去年常住人口激增两成多

分享此文章:

推荐阅读

网站地图

资讯 新闻广州广东中国娱乐体育科技财富汽车房产健康食安生活教育图集军事文化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