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标高价帮买家拿回扣 一男子冒充采购骗回扣
金羊网 2017-03-21 07:37:01

金羊网讯记者沈婷婷报道:3月20日,深圳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办理了一宗奇特的案件,90后的男子郑某,在互联网上长期从事帮淘宝网卖家店铺刷信誉活动,靠此获利谋生。在刷信誉过程中,郑某竟发现了一个现象——部分淘宝卖家为了销售商品,可以按照买家的要求,将商品网上标注的价格提高,在买家拍下商品后,卖家将差价或多出来的利润通过支付宝转给买家。这样的买家,基本上都不是为自己买,而是为“公家”买,这种行为可用几个词语描述:标高价格、暗拿回扣、损公肥私。

“买方所在的公司、企业等,即这个‘公家’,可能真的都没想到,单据齐全、从淘宝网上买来的商品,中间会被人为地加了价,以至于买这些东西多花了额外的钱。”检察官说,“这种买方与卖方商议加价的现象,据说在淘宝网上并不奇怪。”

这一次,专业刷信誉的郑某,从中找到了一个“生财之道”。他在淘宝网上联系了一个卖家(淘宝卖家A),谎称是要买这个店铺销售的化妆品,并提出来:“自己是替公司购买的,私下里还要从中赚一笔钱,你们将标价提高多少,我会通知财务拍下多少盒,差价通过支付宝转到我的账户上……”淘宝卖家A一听就明白,于是双方马上达成一致意见,这家淘宝店中原本标价不到90元一盒的化妆品,就直接变成了180元一盒。

接着,郑某在淘宝刷信誉的QQ群里,联系了一个愿意互刷信誉的淘宝卖家B,然后谎称淘宝卖家A是他的店铺,并将淘宝卖家A的商品链接发给淘宝卖家B,提出互相刷单。

什么叫互相刷单?检察官解释称,就是淘宝卖家之间你拍我的单、我拍你的单,然后尽量价格一样,互相付款,互相确认收货。这种互相刷单的行为虽然能使双方的淘宝交易量上升,有利于店铺的星级、信誉等,但很明确是被淘宝官方严厉禁止的行为。

郑某拍了淘宝卖家B的单,在淘宝卖家B拍下淘宝卖家A的单并付款之后,他打了一个时间差,就在此时找淘宝卖家A索要回扣。淘宝卖家A一看,果真商量好的商品被拍下且付款了,于是就准备发货,并按约定将这一笔回扣款6000多元打到了郑某的支付宝账户上。郑某迅速提现转走。郑某拍下淘宝卖家B的单,却不付款。淘宝卖家B一看对方不付款,由于拍了淘宝卖家A的单且付了款,于是向淘宝网官方申请退款。  

淘宝卖家B浪费了时间没有刷成信誉,也没什么直接损失,但这个淘宝卖家A的6000多元的回扣款就这样被郑某骗走了……另据郑某供称,这种诈骗手法,已成功了20多次,多名淘宝卖家上当。2月16日,郑某终于被抓获,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郑某批准逮捕。龙岗区检察院刘检察官对此解释说:虽然郑某这种诈骗淘宝卖家的手法很新颖,但同样属于虚构事实骗人钱财,已经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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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拿回扣有何后果?

深圳市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国家公务人员,在帮单位采购过程中(包括在淘宝网上),私下里还拿了回扣,达到一定数额,也涉嫌受贿罪。该负责人称,哪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白领,替公司或给老板采购过程中(包括在淘宝网上),拿了回扣,达到一定数额(人民币5000元),涉嫌的罪名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也要负刑事责任的。(沈婷婷)

编辑:李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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