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街头突增40万辆自行车 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停放区
金羊网-新快报 2017-03-24 07:58:19

  ■突然暴增的共享单车,对城市管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新快报记者 祝贺/摄

●运营几个月街头突增40万辆自行车

●广州四部门出台停放导则解决问题

新快报讯 3月23日上午,广州市交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下称《导则》)。

据介绍,《导则》目的是为了规范广州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自行车停放区选址及设置,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自行车。《导则》明确要求在17类区域中,不应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导则》主要适用于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等四区全部区域,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以外的地区)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广州其他区域道路红线范围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导则》旨在通过明确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停放区设置的选址要求、设置布局形式以及配套设施等技术要求,为下一步各区规范设置自行车停放区提供技术指导。同时,明确了对于固定锁桩式公共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应另行按照《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公众若想了解《导则》具体内容,可登录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查询。

■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交通宣

原则

自行车停放点选址 应当遵循六个原则

●交通适宜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能够合理利用道路空间,避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安全美观原则: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当保障用户存取车辆安全,同时有利于引导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停放区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

●便民适用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车合理、高效使用;

●公交衔接原则: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

●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

●规模适度原则: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

编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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