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
标识标线规格样式也有明确要求
《导则》明确指出,宽度3.5米以下以及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行人通行带最小宽度要求(一般道路最小宽度为2米、重要商业街最小宽度为4米)的人行道不应设置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停放区不得占用(占压)路口人行带、人行横道、公共(电)汽车停靠站(亭)、人行道上划设的既有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盲道、绿道、消防通道、市政管线检查井、箱(井)盖、绿化树池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空间或影响上述设施的正常使用。
同时,《导则》对城市轨道车站、公交中途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医院、学校、道路路口、桥梁隧道出入口、人行斜坡及横道线、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工作井口等车辆人流密集和专业市政设施区域明确了不应设置停放区的位置和距离范围,并明确人行天桥地道出入口、积水路段、危险边坡路段及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桥梁、隧道和未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的城市快速路、禁止骑行或停放自行车等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
对自行车停放区的标识标线规格、样式,《导则》也明确了相关要求。
近期天河区、海珠区政府已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先行在辖区内组织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工作,为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车辆创造了条件。下一步,市交委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区结合出行需求和辖区道路的实际情况,参照《导则》要求继续组织开展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工作,为市民提供规范、明确的自行车停放位置和空间。
现状
数月暴增40万辆自行车
重投放轻运营矛盾突出
3月20日,广州市交委向媒体通报了其约谈摩拜、OFO、小鸣、小蓝四家平台企业的情况。市交委明确指出,现阶段,相比40万辆的全市投放规模,各企业现有的配套设施、线下运营管理投入情况仍严重滞后,企业“重投放,轻运营”的矛盾依然突出,这是导致行业系列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对于网络单车行业,各级政府已明确了“鼓励、规范、引导”的基本态度。同时,市交委也强调指出,按照“谁经营,谁管理”的基本原则,各平台企业对网络单车运营依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主体责任,必须同时提供相适应的管理服务。
市交委指出,现阶段各平台企业现有的运营管理能力已难以与已投放路面的车辆规模相适应。对后续新增车辆投放问题,各企业应当建立与属地政府或管理部门的事前沟通机制,服从和配合属地政府的管理要求,不应忽视道路的“公共资源空间”特性,一味追求规模无序投放。各平台企业目前更迫切的是将注意力放在落实企业管理责任,对已投放车辆加强运营管理投入,做好企业自身的运营管理服务上。
各企业进入广州运营已有三到六个月的时间,车辆露天放置并经多次使用后,车辆安全性能会逐渐下降,后续随着阴雨天气的到来,车辆零件锈蚀、路面湿滑等问题都对车辆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企业在日常巡检中,应当将车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加强维保检修,对残旧、故障车辆必须及时予以回收,确保投放路面的车辆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同时,市交委还特别强调了用户押金管理问题。目前各企业的用户押金基本都是依申请退还,在退还过程中用户不能使用车辆,而押金退还都需要数天才能退还到用户账户,因此有较多用户的押金都是沉淀在企业账户里。为确保这些资金的安全,近期已有企业开始将用户押金委托给金融机构监管,更有采取直接以信用取代押金甚至免除押金的做法值得鼓励。从降低用户资金安全风险方面考虑,市交委希望各企业高度重视用户押金等资金安全管理,尽快对目前押金管理机制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