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谣和郑爽恋爱 高晓松告赢营销号获赔12万
环球网 2017-03-25 08:19:54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高晓松诉微梦创科公司、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向原告高晓松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123568元。至此,微博大V造谣高晓松与郑爽恋爱一事终于划上句号。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高晓松支付50000元精神抚慰金及5000元公证费、20000万元律师费,1450元案件受理费。

判决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连续连续十五日发布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公证费6390元,律师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728元,共计47118元。

编辑:小红

上一篇吴绮莉遭逮捕内幕曝光!疑劝服药大吵

分享此文章:

推荐阅读

网站地图

资讯 新闻广州广东中国娱乐体育科技财富汽车房产健康食安生活教育图集军事文化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