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巢引凤,再造人才新优势②”
为优化人才引进、强化人才激励,省科技厅“多管齐下”
为促《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广东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除了省财政3年投56亿元支持人才工作,省科技厅也使出亿元级大手笔。
对于“珠江人才计划”等规定,省科技厅详细解释,要重点围绕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及重大专项等领域,面向省、境外着力引进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或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团队和领军人才。团队按档次给予1000万至最高1亿元资助。
记者 尹安学 通讯员 粤人才
具体申报条件及资助方式优化为:
一是进一步优化来粤方式,刚柔并济引进团队。增加“团队带头人需全职在粤工作”的要求,保证每个团队至少有3名全职人员在粤创新创业。团队其他成员以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兼职在粤时间服务团队;
二是增设海外青年英才团队项目。要求团队所有成员年龄不超过40岁,均为境外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三是放宽申报人年龄限制。团队成员申报年龄调整为65周岁以下(原来规定为60周岁以下),全职来粤工作的院士可放宽至70周岁以下(原来规定为65周岁以下);
四是采取一事一议,设立引才特殊通道。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或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团队和领军人才,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免评确定资助档次及额度;
五是对“应用基础研究类”团队采取定额资助方式给予支持。对“应用基础研究类”团队采取定额资助方式,统一给予每个入选团队2000万元资助;
六是优化资助方式,分两期拨付资助资金。将省财政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入选后拨付省财政资助金额的6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剩余40%;
七是在引进领军人才项目中增设企业家及金融人才引才方向;
八是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年最高不超百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省科技厅表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国(境)外人才的作用。
广东支持广东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孵化载体,经评审认定,分三档给予企业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的引才补贴。
广东支持以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为带头人的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对入选团队,省财政采取配套资助方式,按用人单位提供的配套资金的1倍或2倍提供科研工作经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3年后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每个团队最高支持可达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