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滕源报道:29日,广州市交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告,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签订的中心城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将于2017年3月31日期满,经营权由政府收回。
经广州市政府同意,4月1日起,中心城区经营权到期的路段泊位(183条路段的5295个泊位)暂停经营和收费,市民在过渡期内可免费停车,但需按相关标识要求使用泊位。本次暂停经营和收费的咪表泊位不含内街内巷的路内停车泊位。
记者从广州市交委获悉,过渡期长短暂不确定。交通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请务必在3月31日24时前完成停车泊位使用费的结算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中心城区12条未到期路段停车泊位经营权的出让合同将于2021年期满,在新的管理措施出台前,收费仍按现行标准执行。据悉,暂停收费路段的P牌将标注“暂停收费”,此外车主还可以通过扫描P牌上的二维码进行网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