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音响设备被商家放置在店铺门口。 新快报记者黄婷/摄
广州越秀一幼儿园饱受噪声困扰,家长老师屡屡投诉未果,警方表示将约谈商户规范经营
新快报讯 记者黄婷 王吕斌 实习生许轩语报道 “孩子放学回来就哭了,中午在幼儿园睡不着。”谢女士的孩子就读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教工幼儿园(大沙头校区),幼儿园周边有十余家音响档口,突然响起的高音舞台音响时常影响幼儿园正常教学,就此问题不断有家长、老师向街道、派出所、商家反映,甚至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谢女士很困惑,想要还孩子一个安静的午休时间为何那么难?
●家长反映
幼儿园午休时间 商户高声放音乐
越秀区东山教工幼儿园中班的家长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孩子幼儿园所在位置,一条街大部分商户都经营音响设备,幼儿园常年受音响声音困扰。“小朋友中午没睡好,下午上课没精神,在幼儿园也容易哭闹,这也加重了幼儿园老师的工作负担。”谢女士说,由于音响声音都是突然放出,经常是孩子睡着被吓醒大哭。
“除了放音响,有时候还会唱卡拉OK,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教学。”一连两日,新快报记者来到幼儿园实地走访,谈及幼儿园的音响困扰,接孙子放学的梁先生很激动,他告诉记者,幼儿园对面的音像店除了制造噪声,还长期开着灯光设备,“有时候一道道绿色蓝色的光线直射到幼儿园的窗户,对孩子的眼睛有很大危害,我们已经进行了多次投诉,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将管理落到实处,解决问题”。
针对家长反映的情况,新快报记者致电该幼儿园,园方表示“有苦难言”,找街道、找派出所投诉,找商户协商处理这些办法都用过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已经持续了好多年,“我们现在的诉求也很简单,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安静的午休时间,我们理解商户的经营,也希望商家能考虑幼儿园的情况。”
●记者走访
客户上门咨询 音响商家随时试音
针对家长投诉,新快报记者多次走访幼儿园及周边市场。
东山教工幼儿园位于大沙头路,目前全园有150多名幼儿,均为中班学生,幼儿园大门对着马路,它的同一侧是一栋音响、电子产品批发楼,对面有数家大型舞台音响商家。该路段只有两三百米,记者细数发现在此做音响设备经营的大小商户超过二十家,其中以舞台音响经营为主,不少商家直接将音响设备朝外放置在店门口。
4月19日中午1点,记者以购买设备为由走进其中的一家商户,店家很热情介绍,并表示可以随时可以试音,当记者提出中午时间会不会不方便时,对方表示“没有大影响,就试一会”。
工作人员轻拨调音盘,“轰隆隆”的声音立即从音箱喇叭传出,这是一对竖放着约半米高的音响,喇叭呈外扩造型,工作人员解释这样更利于声音传播,穿透力更强传得更远,说话间隙其再次拨动调音盘表示声音还可以更大,“做活动,这对音响肯定没有问题。”记者从商家提供的产品资料了解到,该音响最大声压高音超过130分贝。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商家的试音并没有规律可言,只要有客户上门,为了揽客商户随时要提供试音。
焦点问答
1 噪声归谁管?
生活噪声原则上归公安部门
记者查阅目前执行的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其指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被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白天)环境噪声限值为60分贝。而根据商家提供的数据,这也意味着其舞台音响噪声有可能超出一倍。
家长、幼儿园不堪其扰,已从多渠道投诉却并未真正解决问题。噪声污染归谁管理?如何管理?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不同噪声归不同的部门管理,工业噪声、建筑等噪声归环保部门;交通运输噪声、生活噪声原则上归公安部门。
2 如何处理?
下一步约谈商户协调解决扰民问题
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禁止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高声叫卖、高声喧闹,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随后,新快报记者向东山教工幼儿园所属的越秀区白云街道派出所反映情况。对此警方表示,正常的经营时间段内商家有存在应顾客要求测试音响的情况,对于涉及到的投诉问题,曾多次提醒相关经营商户,尽量减少噪声扰民,特别在中午休息时段,但实际操作也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警方表示,接到相关投诉警情后,均会出警对存在音响扰民行为的商家进行劝告。对于商家经营时间内测试音响时产生的噪声具体是否超标,一方面实际取证有一定的难度,有时到现场噪声已经停了,因此给警方依据相关法律作进一步处理带来困难。
警方还表示,下一步将联系商场管理方和相关商家负责人座谈,规范经营,协商解决音响噪声扰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