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4月21日电 (苟琬珺)云南省麒麟区人民法院21日发布,当地一名私家“校车”司机因严重超载,被该院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去年12月21日上午,一辆“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路、建设路口处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时,车里面黑压压地坐满了人。这辆核定载客人数仅为8人的小面,包括司机在内竟坐了18人。
随后,司机章某和13名乘车人被带回交通支队接受调查。章某说,自己是曲靖本地人,平时只是接送自己的女儿上下学,顺路就和有需要的学生家长们说好接送顺路的学生,接一次或者送一次给其一元钱。
麒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驾驶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接送在校学生,超过核定人数,严重超载,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