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一家长报料,深圳罗湖区某学校学生课间餐食用的面包外包装有两个标识。在家长提供的面包上面,记者看到,一个包装袋上印有两个标识,一个是包装袋本身带有的,另外一个是后来打印上去的。两个标识中,食品名称分别为“奶香小面包”和“特香毛毛虫”,保质期则分别为“5天”和“25天”,配料也不完全一致。
市监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一个包装两种标识这一问题并不常见,如果包装袋上后来打印的标识符合相关规定,就可暂时定义为“包装标识不规范”或“标识可疑”。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届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相关条例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包装商品上两个不同的标签、品名以及保质期同时存在,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根据相关条例应该停止销售。目前无法确定标识问题是只出现在一批次的面包上,还是所有批次都存在同一问题。如果只有一批次面包存在“标识不规范”问题,那很有可能是包装工人的工作违规,对面包的包装袋进行了二次使用。此外,由于目前还没有对面包进行检测,无法确定食物本身是否存在食用安全问题,需相关执法单位进行检查。
提供该物品的家长表示,课间餐各类食品由外地直接采购到深圳,从外地厂家直接到学校内让孩子食用,缺乏相关监管,希望能够加强此类餐饮监管。据了解,尽管市监委相关部门对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都有过检查,但并没有针对课间餐的专项检查。此外,此次“问题面包”的生产者是外地厂商,这也增加了对食品流通过程监管的难度。
市监委相关工作人员指出,他们接下来会到罗湖区相关学校了解情况,同时联系面包的生产厂家,并对面包进行检测。如果只是少量批次包装标识存在问题,会及时与厂家沟通让其规范产品包装;如果面包本身存在问题,则会联系厂商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