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今起执行涉及11镇街,首套房首付不低于三成,二套房不低于四成
与广州“同城”的佛山市,7日晚宣布重启限购政策,政策自今日起执行。
和此前限购政策不同的是,本次限购区域不再以全市为单位,而是涉及禅城区、南海区和顺德区部分合计11镇街。同时,佛山执行限贷政策,首套房首付不低于三成,二套不低于四成。
禅城南海顺德11镇街实施限购
昨晚,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佛山将对部分区域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包括:自即日起,在佛山市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佛山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佛山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佛山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佛山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佛山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佛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新快报记者梳理发现,这意味着,无论是否为佛山户籍,只要在佛山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都将被暂停在上述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佛山户籍在佛山没有住房,则可以在上述区域购买一套新房,若要购买第二套新房,则需提供累计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
限购区域购房首付不低于三成
通知指出,佛山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上述限购区域执行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佛山市非限购区域仍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具体包括,即日起,在上述限购区域,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控制部分过热区域
出台政策尚算合理
2016年1-9月份,佛山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02.19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一。成交均价9120.9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8.02%。房价低于全省平均房价,与深圳、珠海、广州、东莞等城市有一定差距,位居全省第五;价格同比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处于量升价稳态势。
随着近年佛山城市升级成果显著,区位优势突出,受广州需求外溢影响,佛山东部区域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升温过快的现象。房地产市场的局部升温将影响佛山市制造业及其他产业发展。
地产资深人士徐伟钊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认为,佛山的政策尚算合理,控制部分过热区域,实现区域均衡发展;新政或会导购房致需求往中西部赶,特别是近郊的狮山、罗村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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