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欲卖房为女治病却遭婆婆阻拦 一纸诉状告婆婆
金羊网 2016-10-20 21:04:46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夏建萍、宁宇报道:广东一女子欲将其与亡夫生前购买的房屋卖出,为女儿筹钱治病,却由于房屋继承问题遭遇婆婆阻挠,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今天通报称,该院近日成功调解该起继承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婆婆最终放弃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同意儿媳出售该房。

早在1987年,方某与原告钟某登记结婚,婚后购买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一房屋,登记权属人为方某,方某因下落不明,经原告钟某申请于2012年被宣告死亡,生前未立遗嘱。方某的父亲先于方某死亡,方某母亲朱某健在,方某生前与原告钟某育有一子一女。

方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原告钟某拥有涉案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方某遗有涉案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

庭审中,原告钟某诉称,其与两名子女生活困苦,属于低保户,女儿身患疾病,为残疾人,为筹钱给女儿进行手术治疗,欲将涉案房屋出售,但作为婆婆的被告朱某却不予配合。

朱某认为,其子方某虽下落不明,但仍然生死未卜,涉案房屋不属于遗产,不同意分割。原告虽为媳妇,但从未尽孝,其与媳妇一直关系恶劣。

经法官耐心释疑,多番劝导,原告钟某意识到自己未尽孝顺婆婆的义务,诚心向被告朱某认错,朱某抛开偏见,与钟某冰释前嫌,开始为身患疾病的孙女着想。

最终,婆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方某遗留的涉案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由原告钟某、钟某的子女及被告朱某四人继承,因被告朱某自愿放弃其应得的继承份额,其应继承的份额由钟某、钟某的子女三人继承,三人各继承涉案房屋六分之一的产权。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编辑:林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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