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
已组织两次协调
但夫妻双方未达成一致
昨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道综治办相关负责人刘女士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街道方面在接到林芳芳家人所反映的情况后,已立即介入协调,至今街道方面已组织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两次协调,但陈浩都没有出席,只是让其父亲作为代表。
“在我看来,男方当事人(陈浩)无论是作为儿子、(准)父亲还是丈夫,这样的态度都是不负责任的。”刘女士表示,她曾多次致电陈浩,但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声称“不想面对”,好在陈浩的父亲一直在积极配合协调。经过街道多番劝说,陈父同意让步,愿意先帮林芳芳在外面租一套房子,解决小孩出生前后这段时间的居住问题,同时请一个保姆照顾她,并给林芳芳20000元用于坐月子,无奈林芳芳的家人不同意这个方案。
刘女士表示,街道方面接下来会继续协调,要求陈浩本人参加协商。同时刘女士也建议女方家人先接受上述方案,把孩子生下来以后,如果对方拒绝抚养孩子,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街道方面也会提供相应的帮助。
律师:
丈夫未对妻子尽扶养义务
或构成遗弃罪
对于林芳芳的遭遇,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胜杰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身怀六甲的妻子临盆在即,生活和经济方面都需要丈夫照顾,如果丈夫未尽扶养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小孩出生后,作为父亲有责任支付抚养费。
此外,陈胜杰表示,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应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解除之前仍有扶养义务。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如果妻子怀孕后没有经济来源,丈夫在此特殊时期将她从居住的房子中赶出来,拒绝扶养,因此对妻子和孩子带来威胁或造成严重后果,就会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