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记者董柳报道: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腐败窝串案,随着昨日该院原任院长钟清的出庭受审而揭开。根据指控资料,该系列窝串案的涉案金额超过亿元,其中钟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四个罪名。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钟清在香港购买首饰所花的8万多元都有人帮着买单,另外,在钟清的授意及同意下,广东电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把先后两次收受的贿赂款296.8万元用于发放给全体职工用作过节费。
被控挪用公款罪贪污罪
今年51岁的钟清曾担任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院长,是名处级干部。电科院主要是为广东电网公司和直属供电局提供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服务。
指控显示,2010年6月,肖挺然在担任电科院财务部主任期间,伙同电科院院长钟清及粤能公司总经理刘某军(另案处理)等人,在电科院下属国家出资企业广州粤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能公司”)改制过程中,向广州东某集团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广州市汇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公司”)。
2010年7月,经钟清同意,肖挺然等人从粤能公司待分配的利润中提取2695.77万元(经缴扣税款后),将其中2010万余元用于归还上述借款本息。
2011年12月,在未对汇能公司资产重新评估的情况下,钟清、肖挺然等人真实出资入股汇能公司并占有该公司股权。其中,钟清通过他人的名义实际出资100万元,持有汇能公司5%股份,从而占有粤能公司的资产人民币1195万余元,并获取分红;肖挺然实际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持有汇能公司35%股份,从而非法占有粤能公司资产人民币8368.521万元。
检方认定,钟清、肖挺然等人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了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其中钟清在挪用公款及共同贪污过程中起主要作用。
在贪污罪的指控中,钟清还涉嫌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年初,指使电科院财务人员以虚构支出的手段,从电科院套取公款55万元,用于购买购物卡,以福利费的名义向电科院班子成员发放,其中钟清个人占有10万元。“这些卡现在应该还没有用完。”钟清在法庭上说。
尚未获得法院判决
汇能公司成立后,检方指出,2012年至2015年,钟清为汇能公司及粤能公司在工程项目承接实施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两公司负责人肖挺然、刘某军等人的贿赂人民币41.8万余元、港币10万元,其中2014年3月,钟清在香港购物时,让肖挺然为她支付了首饰款人民币8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钟清涉嫌单位受贿罪的指控。检方称,2012年9月中秋节前2013年1月春节前,在钟清的授意下,电科院先后两次收受汇能公司人民币96.8万元及200万元共296.8万元,事后经钟清同意,电科院将该贿赂款发放给电科院的全体职工用作过节费。
今年的10月28日,被告单位汇能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告人肖挺然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在广州中院受审。当日该案在法庭上爆出的涉案金额已过亿元。
目前,这两宗案件均未获得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