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夫妻姐与老板“合作” 揽工程转卖获利千万
金羊网 2016-11-17 17:09:02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局长李俊夫的妻姐名叫王译伟,虽只有中专文化程度,但脑子却很“活”——她想到与老板合作,借李俊夫之力揽到工程后再转卖给他人以赚取“差价”的生财之道。通过这种方式,她获利1000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对这宗案件一审宣判,认定王译伟的行为性质属于与李俊夫共同受贿,以受贿罪对她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万元。

借特殊身份与老板“合作”

今年52岁的王译伟出生于湖南省嘉禾县。她的命运起伏始于2012年。这年,她与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爱民(另案处理)商议,由其出面充当中间人与陈爱民合作,由李俊夫利用担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兼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帮助陈爱民中标保障房工程,陈爱民中标后不参与施工,而是将中标的工程直接予以转卖,“卖标”后所得收益与王译伟五五分成。

王译伟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证实,她为此向李俊夫打招呼、传递资料,请李俊夫关照陈爱民,并以各种方式向李俊夫明示或暗示陈爱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中标后转卖获利1000万

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间,按照上述约定,李俊夫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陈爱民挂靠的公司中标了“鸦岗(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萝岗中心城区(二期)、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石丰路”项目和“萝岗中心城区(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六)”项目,陈爱民将中标的上述三个工程予以转卖,共获取“卖标费”人民币3200多万元,之后分三次将其中的1000万元贿送给王译伟。

王译伟收到陈爱民贿送的款项后,多次向李俊夫表达了收受陈爱民贿赂的意思。后经与李俊夫夫妇商议,王译伟将其中部分贿赂款用于购买汇景新城东区的两套房产,一套自用,一套拟过户至李俊夫儿子名下。

2014年7月4日,李俊夫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宣布接受组织调查。四个月后的11月19日,王译伟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自动投案。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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